一、报名方法
1、 申请人领取《港澳旅游团游客申请表》;
2、 表格填妥盖章后,请到我社办理参团手续。
办理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:
(1) 填写清楚《港澳旅游团游客申请表》;
(2) 报名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;
(3) 将身份证、户口本第一页(地址页)和本人页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;
(4) 6张本人免冠正面蓝、白背景2寸彩色护照照片(学生不要戴红领巾);
(5) 所应交付的旅游线路全额团款。
3、 港澳游客需提前25天。
二、《港澳旅游团游客申请表》填表说明
1、 填写申请表仅限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和签字笔;
2、 填表需对齐,用力填写,字体要端正,字迹要清晰;
3、 填表的内容要求如下:
(1) 姓名、出生日期:以户口本为准;
(2) 本人简历:从中学填起;
(3) 所在单位意见:需经领导签字,注明"同意自费旅游"字样并加盖存档单位党委或人事处或保卫处公章。如档案存于"人才交流中心"(限于各区、全国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),需去"人才交流中心"办理手续;
(4) 主管单位意见:如申请人单位没有存档权,则还需到主管单位签字、盖章;
(5) 县市公安部门意见:如申请人档案在街道,需到街道办事处劳动科和派出所签字、盖章;
(6) 联系电话:务必填写清楚以便旅行社及时联系。
4、 申请表的填写必须详细、真实,凡因填表不符合要求导致公安部门退表,造成出国日期延误的,责任应由游客自负。
三、 费用说明
1、 各团具体费用以行程表为准;
2、 本社保留根据淡旺季、机票上涨等实际情况变化,对团队价格及团队具体行程做适当调整的权利;
3、 团费与游客签定的旅游合同中相应规定处理。
四、 港澳游游客注意事项
1、"港澳游"属团队旅游,应遵循团队旅游规则,团员必须按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的签证日期团队入港澳,集体离港澳返回内地,不得擅自逾期滞留港澳;
2、 游客要求随港澳游团队赴港澳期间食宿自理,需在报名时提供在港澳的联系人、电话、地址等内容,以备联系。食宿自理的游客需按导游告之的时间、地点与旅游集团中,与全体团员同时办理边防手续离开港澳返回内地;
3、 香港政府的要求,游客在港期间需随身携带港澳通行证备查,证件发给游客后务必请妥善保管;
4、 出入境所携带的行李物品,应遵循海关的规定,据实申请,不得走私、偷税或携带违禁品或超限量。如有违反,后果自负。
5、 妇女怀孕及六岁以下儿童不得参团。